关于谭元亨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州国资委印发《州国资委监管企业“总部去机关化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为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切实落实好“总部去机关化”有关要求,建立市场化职级名称体系,规范总部各部门称谓,不使用“部长、处长、科长”等行政化称谓,经集团公司2023年2月10日第3次党委会研究,决定:
谭元亨同志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,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职务。
杨再坤同志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经理,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部长职务。
夏曼同志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,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职务。
陶通乾同志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主任(试用期到2023年6月28日),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部长职务。
邓璇同志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主任(试用期到2023年6月28日),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部长职务。
蒲建华同志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发展部副经理(试用期到2023年6月28日),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发展部副部长职务。
李永乔同志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(试用期到2023年6月28日),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副部长职务。
吴易成同志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副经理(试用期到2024年1月11日),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副部长职务。
特此通知